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关于误工费用的赔偿规定如下:
若受害者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误工费应以其实际损失的收入为依据进行计算;
若受害者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则应根据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情况,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误工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