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足额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的支付;
其次是实际经营损失,这部分的补偿需要涵盖由于搬迁机器设备而引发的损失补偿费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再次则是预期经营损失,其中包括停工费以及解聘员工补偿费等;
最后还可能涉及到拆迁奖励费用的发放。
针对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其具体金额应该依据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计算。
若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也可通过实际测量的方式予以确认。
在房屋和建筑物的价值认定上,通常情况下会由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公司需按照相关评估技术标准来确定房屋和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2、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层面,他们所能提供给被征收人的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第二,由于征收房屋而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第三,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