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来说,这种做法确实行之有效。
所谓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财产协议,实际上就是他们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以及这些财产在结婚之前的归属权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安排。
这样的协议,无论是对于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还是对于整个婚姻家庭而言,都是具备约束力和影响力的。
所以,只要在婚内的财产经过双方的共同协商,并且达成的分配方案是公平合理的,同时在协商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违法的威胁或者其他不当行为,那么这样的约定协议就会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