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
离婚的
公司股权分割问题时,我们应当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在离婚的过程中,当事双方有权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相应的股份划分方案。
当双方就转让份额及转让价格等方面达成共识后,他们便可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股份转让手续的办理。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或以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分配存在实际困难的话,那么,人
民法院将依据股份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其进行合理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