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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批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我们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如果满足以下所述的取保候审条件,是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
具体来说,这种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那么他们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那么他们也同样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有身孕或正处于哺乳期,同样也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即可;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是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这时他们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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