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方面产生的法律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争议范畴,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限定为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具体来说,一旦借款责任约定事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不论借款债权方是否向借款债务方主张过偿还义务,借款人都负有不可回避的债务偿还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某种特定形式的债务已经逾期逾一定时间,即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时限,在此情形下,借款债务方可享有抗辩权,以此来对抗债权人基于此种逾期的借款之诉求,但这并不代表借款人完全免除了债务的偿还义务,债权人仍然有权对此进行合理追索。
对于那些超出了法定诉讼时效,而又无法以其它途径解决的借款纠纷问题,可以尝试通过平等、公正的友好协商方式,推动双方就原始借款欠款及欠条所涵盖的还款事宜达成新的共识或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