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持
续期不足三年而面临
离婚的特殊状况之下,倘若有任何一方坚持提出要求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处理,那么这样的诉求仍将得到尊重并被依法落实。
至于如何分配这些
共同财产,这将完全取决于
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和决策;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会根据维护子女权益、保障女性和无过失方合法利益的整体原则来作出最终的判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项财产被明确认定为个人所有,那么它将不会纳入到
财产分割的范围之内。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确实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另一方有权向其提出相应的
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