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辆和行人均应严格遵循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遇到道路交通警察进行现场指挥的情况时,应当遵从交通警察的指令行事;
而在无任何交通信号设施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以保障行车安全及道路畅通为首要原则。
此外,根据该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若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有关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将面临警告或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如有其他特殊情形,则需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