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专利权在特性方面存在共通之处,即它们均具备知识产权所特有的排他性特质。
然而,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
专利权主要涵盖了对技术层面的创新方案或产品设计中所蕴含的艺术构想及独特创新思维的保护;
而商标权则聚焦于那些能够有效区分各类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标识元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