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从更为深远的视角来看,实则慈善捐赠这一行为的核心本质乃是一份赠予合同关系的建立。
为此,我国法律机构对于此类行为作出了明确且细致入微的规定:
赠与人在尚未完成赠与财产转移的过程之中,拥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然而,此项规则不适用于已經进行过公证认证的赠与合同,以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予以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若赠与人的经济状况出现显著恶化,对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时,可选择不再继续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