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还没有正式到我们应该执行它的那一天,那么债主们可不能擅自留置对方的东西哦!因为留置权的实施必须是基于那个已经到期的债务呢。
民法典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债务,那么贷方就有权利留住那些他们已经合法控制的借款人的资产,并且还有资格先从这些资产中获得赔偿。
这一款中的贷方,就是所谓的留置权人啦;
而被留置的物品自然也就成了我们所说的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