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要想起诉离婚,可不是那么简单呢!首先啊,得看你和你的配偶都是不是已经有了合法的结婚证书哦。
然后嘛,想要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位,就必须要是你们俩婚姻关系里面的一员啦,这件事可是不能马虎的哦。
最后呢,这位想要提出离婚诉讼的朋友,还得保证自己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行呢。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想要离婚的话,那他/她就可以先去找相关的组织去调解看看,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是可以的。
当然啦,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也会先尝试着做调解工作的;
但是如果发现你们之间的感情真的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了,那他们也就只能批准离婚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