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判决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首先,在离婚时,应当对于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予以保留而不进行分割,但若双方在此问题上曾达成过相关约定,那么应依照双方的事先约定来进行处理。
其次,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双方平均分配。
然而,若双方在这方面也曾有过明确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最后,若由于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双方离婚,那么施暴者作为过错方,将被要求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减少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