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以及信用卡欺诈活动所导致的法定刑事责任,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如下:
如若透支了信用卡且达到了一定金额,将面临着五年以下徒刑或是拘役,并同时交纳二万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然而,如果涉及的金额更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而当透支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