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证驾驶他人车辆的行为,我们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若有他人在明知驾车者没有驾照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出借的,我们会向车辆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罚金金额为200元至2,000元,同时还有可能对车辆驾驶员的驾照予以吊销。
而对于无证驾驶的人员,我们同样也会采取相同的处罚措施,即向其收取200元至2,000元的罚金,并且还可能对其处以15天以内的拘留。
另外,如果有人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正处于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话,这都将被视为无证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