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网络发布平台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对其所出现的侵权行为负责。
然而,若被侵害之权利人在遭受侵权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网络发布平台提出删帖请求,而该发帖网站在收到此类通知后未能及时采取适当且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则对于由此导致的损害扩大部分,该网络发布平台将与该网络用户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