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辆不幸导致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必须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停车并确保现场安全,同时须立即拨打急救中心及警方求助电话。
如有其他伤患存在,应先对伤者进行紧急救助,若为救助伤者而致使车辆移动位置,务必在现场做出明显标记。
待交通警察抵达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并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各方当事人需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若肇事方对事故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或同等责任下已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严重后果,则肇事方还将面临刑事指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