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驶员因醉酒驾车导致车速过高或超载等情况,虽未引发交通事故,但选择逃离现场者,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惩罚。
具体而言,此类行为属于危险驾驶罪范畴:
若在公共道路环境下,驾驶员以极高速度飙车,且情节极其恶劣;
或者是醉酒后仍坚持驾驶机动车;
又或者是在从事校车运营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甚至严重违反规定时速行驶,那么将面临拘役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