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若面临刑事犯罪指控,您在以下时间点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服务:
自被侦查机关进行首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您便享有此项权利。
在此期间,您仅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此外,相关法律还明确规定,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首次讯问,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向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