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酒店设施设备存在明显缺陷或安全性不足引发事故,那么酒店方面需肩负起应对之责;
反之,若事故系由住宿客户自身疏忽或不当行为所导致,从法律角度来说,酒店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在双方均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具体的责任分配方案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当客户向酒店提出赔偿要求时,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酒店在此次事件中确实存在过错。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大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