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没收财产包括哪些范围

没收财产包括哪些范围

没收财产的具体实施方式为:
犯罪分子个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予以没收;
若需进行全面没收,需确保犯罪分子本人及其抚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得以保留;
在实施没收财产判决时,必须遵循不得对属于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之物实施没收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最新修订:2024-05-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