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中,任何未经允许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皆属违法行径,故此,不存在所谓的合法且擅自转移财产之恰当方法。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的确存在一些可行的策略与途径。
具体而言,即在获得另一方当事者明确同意的基础上,由双方共同商定如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种情形下,夫妻双方可共同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二人所生的未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