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家庭暴力导致的
离婚情况下,受害者是有权利要求获得
赔偿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位配偶在婚姻期间犯下了诸如针对其伴侣实施家庭暴力等
违法事实,那么在这个前提之下,由于另一方的这种错误行为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依据对方的过错行为向其索取
离婚损害赔偿。
然而,如果人
民法院判定这对夫妇
不允许离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无过错方可能会因为过错方的家庭
暴力行为而感到痛苦和困扰,但他们仍然无法单独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因为法院不会对此予以支持。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