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某人在主动
报案之后,又试图对其所犯下之罪进行辩解,那么便不符合
自首的规定。
自首这一概念所具备的
构成要件为:
首先,
犯罪者必须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与裁判;
其次,犯罪者应当
主动投案;
最后,犯罪者在投案后应秉持诚实原则,详尽地交代自己所触犯的罪行。
自首,实质上是指犯罪者在
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向公安、
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坦白自己的罪行。
《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