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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后辩解算是自首吗

倘若某人在主动报案之后,又试图对其所犯下之罪进行辩解,那么便不符合自首的规定
自首这一概念所具备的构成要件为:
首先,犯罪者必须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与裁判;
其次,犯罪者应当主动投案
最后,犯罪者在投案后应秉持诚实原则,详尽地交代自己所触犯的罪行。
自首,实质上是指犯罪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坦白自己的罪行。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的,可以减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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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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