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尽管存在债务问题。
遵循法律法规的指引,如若公司涉及到的工商登记事项有所变更(包括法定代表人的更迭),则原公司的所有债权与债务应均被视为已转移至变更之后的公司主体身上,且无需特别的声明或披露。
然而,如果确有必要提供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那么只需明确揭示变更前公司所负担的负债由变更之后的新单位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即可。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