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并未在借款时签署书面借据,我们仍然建议您采取相关措施来维权。
首先,您可考虑搜集更多的其他类型的证据以进行诉讼。
这是因为,尽管借据作为借款关系的直接证明材料之一具有极高的效力,但在民事诉讼程序之中,证据的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因此,您完全有可能通过采取相应的手段获取到其他重要的证据,为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有力支持。
同样重要的是要明确,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进而依法作出裁判。
任何旨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会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