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转让合伙财产的各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在退伙之前已经存在且尚未解决的合伙企业债务问题,普通合伙人需承担起无限责任的重担。
而对于收购了部分或全部合伙财产份额的新入伙成员而言,他们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赋予的条款和规定来承担其应有的责任以及行使相应的权益。
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的有关在合伙企业中转让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时,均须事先向其余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顺利开展后续工作。
《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