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
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内容时我们会发现,当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受到伤害或
财产损失时,其有权仅向公交车公司提出
赔偿请求。
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所确立的原则,除非伤亡后果系由旅客自身健康状况不佳导致,或者承运方能够证明伤亡结果是由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引发,否则承运方必须为旅客的伤亡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从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的视角进行分析,乘客还可以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所确定的责任比例,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侵权
责任人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