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为者使用不当言辞进行羞辱,则可能会违反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而当他们在公共场合肆意丑化或嘲讽他人,或屡次向他人发送色情、带有贬低
侮辱性质的内容,甚至扬言实施恐吓行为,严重扰乱了他人的日常生活秩序时,警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为期五天以内的
行政拘留或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元的罚款处理。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对其实施为期区间在五日至十日内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附加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