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姻缔结之前所拥有之
个人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视为遗产,并依法享有合法
继承权。
在
法定继承制度下,遗产的分配遵循以下顺序:
首先是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
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将有权继承遗产,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无人可继承遗产时,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