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青苗补偿方面,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
当土地因征收原因导致青苗损毁时,征收单位会根据在田作物一季的产量及产值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将依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
对于那些刚播种不久的农作物,我们将会按照其一季产值的三分之一,对其工本费进行补偿;
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我们最多只会按照其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至于粮食、油料以及蔬菜等青苗,如果它们已经成熟并可收获,那么我们将不会给予任何补偿;
但若这些青苗尚未达到收获期,我们则会按照其一季的产值进行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