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进行
行政复议而未能成功的话,您依然享有诉诸法院以保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当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时起算,只需在十五天内便可向相关法院提出
行政诉讼。
若复议机构
逾期仍未做出决定,您同样拥有自复议期满次日起计算的十五日内在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的权利。
当然,如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者可另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
行政案件,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