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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地役权的期限

怎样确定地役权的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5-20 17:25:16 已帮助25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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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地役权的期限
在设立地役权时,当事各方需经充分磋商以确定其有效期;
若在此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或者有关条款约定模糊不清,则可通过事后订立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若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那么他们所设立的地役权的有效期限不应超出各自享有的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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