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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灭失后,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债权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债权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20 15:20:13 已帮助13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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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灭失后,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债权
抵押物遭遇灭失之后,抵押权人有权利通过行使物上代位权的方式,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对债权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过现行的民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保证期间内,一旦抵押财产出现毁损、灭失或遭到征收等情形,作为担保物权人便有权优先获取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侵权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甚至是政府部门给予的补偿金等各类款项,以确保债权人得到充分且及时的清偿。
同时,如果被担保的债权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那么担保物权人还可以选择将上述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进行提存处理,以便于日后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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