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即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由于给他人造成了损失从而获得的收益,应该承担返还该部分收益的法定义务。
比如在销售商品时收取超过应得金额的款项,又如同捡到遗失物品后擅自占有等等行为都可以视为不当得利。
而获取这部分收益的一方称为受益人,而受到损失的那一方则称之为受害人。
这样的情况会在受益人和受害人之间产生债务关系,其中受益者即为债务人,受害者即为债权人。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