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议价邀请的通知,我们希望能在您表示愿意接受之前抵达您的手中;
当然,我们也理解,议价邀请是可以被撤回的,但是以下情况将不被视为可撤回的例外:
(1)当议价邀请人已经以确定的承诺期限或其他明确方式表明该议价邀请不可撤销时;
(2)如果受邀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该议价邀请不可撤销,并且已经为此类合同的履行做好了合理的准备工作。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