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判决的程序均应以公开形式进行。
如判决在法庭当场宣布,则应在判决作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判决文书送达到当事人以及向法院提起公诉的相关人民检察院;
若为定期宣告判决的情况,则应在判决宣告后即时地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还需同时送达到辩护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手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