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分别生活于异地的情况下,他们离婚过程中并不涉及分割一方所拥有的个人财产。
然而,倘若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便应按此约定予以处置。
至于婚后所累积的共同财产,则应当由男方与女方进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