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定为累犯的人员、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采取自残方式逃避司法调查的嫌疑人,以及实施了严重暴力行为或涉及到其他重大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将不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前提下,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详细审查与评估后,可以考虑批准他们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