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如有超载行为,将被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若是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罚款金额则上升到五百元至上二千元之间。
而在驾驶营运客车(但需排除公共汽车)或校车上路时,若载人数量超出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驾驶其他类型的载客汽车时,载人数量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将会被一次性扣除6分。
如果是驾驶营运客车(同样不包含公共汽车)或校车,且载人数量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那么将会面临一次性扣除12分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