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无法迁移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在此次拆迁活动中所遭受的相关机械设备损耗等方面的经济赔偿。
2.停产停业损失,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通常不仅包括了实际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直接损失,还可酌情考虑到未来可能产生的经营收益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搬迁前所需支付的各项准备费用与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成本、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等。
4.第四部分为基于拆迁政策而产生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