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用的金额,可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的比例支付。
如若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义务,抚养费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最高总金额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针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