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之间存在以下显著的差异:
首先,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而法定代表人则是代表法人实施各项权力的负责人。
其次,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是法人以自身名义进行的各类民事活动,其产生的法律效果将直接归属于该法人。
最后,法人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在法律意义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