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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要如何区分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要如何区分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18 17:50:04 已帮助23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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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要如何区分
关于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之间的显著差异,我们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是这两者所具备的功能属性不同,一般保证主要呈现出对债务的补充作用;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更注重于对债务的偿还及赔偿特性。
其次,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区别,一般保证允许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益,即在主债务人未完成偿还义务前,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保证人并不享有此项权利,他们需要在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义务之前即先行承担保证责任。
最后,在债权人的权利行使上,两种保证方式亦有所不同,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在主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时才可向保证人提出请求;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应尽的保证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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