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之行为,且满足以下三项要件,便可认定为欺诈行为:
首先,开发商须具备刻意制造虚假宣传之故意,抑或是明知真相而故意加以掩饰;
其次,消费者在购买决策过程中必然产生错误的理解和认识;
最后,消费者由于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或者对事实真相的刻意隐瞒而导致最终做出了错误的购销决定,这一切都需具备明确的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