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效婚姻的处理方法,我们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并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判定婚姻为无效。
请求判定婚姻无效的权利方主要是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关系双方及其利益相关人员。
具体来说,他们可以包括:
(1)由于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时,近亲和基层组织可作为权利主张者;
(2)对于年龄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标准的情况,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也可以提出申请;
(3)在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时,当事人的近亲同样具有申请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