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后,关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当事人可进行平等协商;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儿,应将抚养权判予其母亲,以确保孩子得到妥善照顾;
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若父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应交由当地法院依照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法院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以此作为判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