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
离异后
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通常会按照夫妻双方每月所得总额的20%-30%来进行合理分配。
倘若父母需承担两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义务,那么他们所要承担的费用比例可以适当调高,然而,这一比例总体上应控制在其月总收入的50%以内。
若父母并未稳定的收入来源,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考上述比例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