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当一方偷偷地把我们的夫妻共有财产送给了别人时,通常这种做法都是无效的哦!但是呢,也有些特殊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夫妻俩在婚姻关系还没结束之前挣到的财产,那就应该算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啦。
夫妻双方对于这部分财产,都有着平等的处理权利。
所以啊,如果其中一方没有经过另一半的同意,自己偷偷摸摸把钱款捐献给别人,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擅自处置了夫妻共有的财产,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其实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赠送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