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此要告知您们,夫妻之间确实是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然而,这并不是随便就可以实现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双方系合法且有效婚姻关系中的夫妇。
原因在于,我国相关法律已明文规定了夫妻之间的遗传继承权。
如果发生合法而有效的继承行为时,依据法定继承原则,只要已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配偶即可作为对方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
若对方在生前曾订立遗嘱,则继承顺序将依照遗嘱内容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